泰国的公司法(第1012–1273条款)是泰国《民事和商业法典》中的商事主体法之一,是规范泰国公司的设立、变更、运营、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这里主要介绍泰国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分类、设立、登记的相关规定。
1. 无限公司(第1026-1076条款):是指由同一性质合伙人组成的公司,每一合伙人须无限承担公司的全部债务。
2.两合公司(第1077-1095条款):是指由两人或 两人以上的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并以两合公司形式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两合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对两合公司的债务仅以其出资数额承担责任。
3.有限公司(第1096-1273条款):是指由2人或2人以上的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并以有限公司形式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这些合伙人叫做股东或持股人,每个股东对有限公司仅以其出资额的数额承担责任。
1.设立两合公司的程序
设立两合公司应由至少两人以上商定,以上述任何性质之合伙人名义共同投资经营两合公司,公司经理人若为两合公司股东,法律规定公司经理须由无限责任股东一方担任,由公司全体合伙人共同委任(第1077 条款),公司经理负责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部门,按照官方有关法律条例和规章所规定的执行办法,向部门主管申请设立两合公司事宜,以后若该两合公司法人变更任何登记内容,可前往原公司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 设立有限公司的程序
(1)由至少3人以上为发起人,联合制订公司组织简章后报登记注册(第1096条款)。
(2)公司组织简章登记注册后,发起人须募集订购拟定建立的公司之全部股权。
(3)组建公司会议的召开,开会通知书至少须于开会前7天发出,应将开会日期及内容通知持股人。
(4)召开组建公司会议,并由与会者委托公司董事,公司发起人须将未尽事宜交与公司董事继续负责办理。
(5)公司董事负责通知发起人及持股人至少交付确认股额的25%金额。
(6)公司股款收集完毕后,董事须于组建公司会议召开后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申报公司所取名称,并申请核查所定名称是否与已经注册名称重复或相似,获准采用所定名称后,须于30天内申请办理登记公司组织大纲(公司简章)。
3. 公司办理登记程序
向公司登记部门购领申请书格式及表格;
向公司登记部门购领申请书格式及有关文件或 商业部的商业贸易发展厅网站WWW.DBD.GO.TH 下载相关表格,以取得部门主管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登记两合公司或有限公司手续,申办地点以申办人的两合公司或有限公司的总营业处所在地区的公司登记办事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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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August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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