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律界的大律师及大法官

Category: 法律法规

香港对于律师的有诉讼律师(或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律师)之分,1)事务律师(Solicitor,俗称律师):香港律师会(Law Society of Hong Kong)会员,其职责包括处理一般法律文书、合同(例如买卖楼房)、离婚、及作为诉讼律师的中介等; 2) 诉讼律师 (Barrister, 俗称大律师、大状):香港大律师公会(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会员,即百姓心目中的律政人员形象:戴上几十年绝对不能洗的由白转黄假发、穿上夏季绝对会一身臭汗的黑袍,主要负责法庭内诉讼事宜。不同于香港对于律师的差异分类,泰国法律界现制度没对律师进行分类,也就是说泰国律师可同时兼做事务律师及诉讼律师。因为泰国法律界没有所谓的大律师这称呼,所以律师一律平等,主要差异在于律师资历能力等个人因素。

华人社会普遍存在喜欢用“大”的现象,例如大金行、大当铺。大酒楼等,在泰国某些人为了迎合华人这心态,于是也出现了所谓的大律师及大法官。大律师在上段已提到就不再深入。泰国法官以初级、上诉及最高法庭分类,均称为法官,并无大小法官之区分。在专业法庭领域例如税务、国际贸易或专利法庭方面,会增设各行业的专家作为陪席法官。这类法官不需法律毕业及通过法官考试,主要通过委任方式,其职责为主审法官提供专业意见。有一位会讲华语的陪席法官,在其名片赫然印有“泰国最高法庭XX 大法官”。这位大法官在华人圈里也小有名气,为多位华侨领袖提供法律咨询。因为一宗官司的关系,我们几年前有机会与大法官合作。一起办案的律师以晚辈身份向其请教该案的法律问题,结果也算可以。

泰国社会普遍存在腐败现象,有些外国人认为在泰国出问题有关系就可摆平,也从而衍生出众多代理人为人牵线的。其实这种均为走捷径心态,颇有一夜暴富或一夜成名的思维。这世界走正道及合法做事的通常是最艰辛最耗时的,但也是成功人士都需跨过的各道坎。所以只要合法守正道,大多时候风险都可规避掉,也免去见识大法官大律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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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August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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